另類煙禁令|控煙酒辦蘭桂坊巡邏執法 現場所見未有人被票控
發佈日期: 2026-05-0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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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法例,生效第二天,控煙酒辦派員到中環蘭桂坊巡邏執法。
控煙酒辦人員昨日傍晚在蘭桂坊,向市民和遊客派發傳單,又向部分人講解新法例。有控煙酒辦人員進入酒吧巡視,現場所見未有人被票控。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和草本煙,即屬違法,定額罰款3,000元。
若超出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