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即日起上調至時薪43.1元。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月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法定最低工資時薪加1元,由42.1加至43.1元。 今次加幅是檢討機制首次採用「一年一檢」,並按新的方程式計算後得出,即以通脹、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及本地生產總值計算的經濟增長率得出調整幅度。 勞工處提醒僱主,記錄僱員每月金額上限,亦由即日起由每月17,200元提高至17,600元,以配合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