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煙禁令|控煙酒辦金鐘一帶加強宣傳執法 若發現違例將即時票控
發佈日期: 2026-04-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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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法例,即日起生效。早上有至少2人因管有加熱煙,遭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在金鐘一帶煙民手上,不再見有加熱煙或電子煙。新法例下,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和草本煙,即屬違法。刑罰會按管有數量分兩級,小量的定額罰款3,000元。 控煙酒辦就在附近一帶加強宣傳及執法,指若發現有人管有另類煙產品,會即時票控。 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表示:「我們執法時會將這些物品檢取及沒收。暫時法例沒有涵蓋煙機,若在執法時可拆開,我們會檢走煙支、煙油,但若是一體式拆不開,我們都會一併檢取。看情況有需要的話,亦可能會檢取煙機作證物。只要公眾有權或獲准進入的地方,也是公眾地方。法例指,若在任何處所共用地方,都是公眾地方,例如大堂、樓梯、走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