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消防處及屋宇署針對工廈防火巡查及發出警示存在滯後
發佈日期: 2026-04-2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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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發現,消防處及屋宇署針對工廈的防火巡查及發出警示存在滯後。
為加強工廈消防安全,特別是1973年3月前落成、沒有自動花灑系統的樓宇,屋宇署及消防處設專隊巡查。審計署審視兩個部門巡查工作,截至去年六月底,345幢無花灑工廈中,兩成四未曾巡查。屋宇署更指,無升降機的大廈會較後才巡視。
巡視後,部門會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但審計署發現,若部分單位上鎖、消防未能檢查,就不會發出相關指示,要求檢視相關程序。有兩成七樓宇是在兩部門巡查四個月後才發消防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