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社論|宏志閣納入收購方案 情理法兼備|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2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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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在大埔宏福苑火災中,未被波及的宏志閣業主,已經達成高度共識。對此,政府決定,若最少有 75%業主在 6月底前,確認將業權賣給政府,當局會將其餘七幢大樓的收購方案,一併開放給宏志閣業主。宏志閣若單獨保留,日後大廈的維修、管理、交易各方面將面對不少難以克服的困難,接受政府情理法兼備的收購方案是明智抉擇,有利居民重拾生活及宏福苑社區重建。政府宜加強解說,協助居民冷靜權衡利弊,凝聚接受收購方案的更廣泛識,妥善解決宏福苑社區的重建問題。 宏志閣雖然未被大火損毀,但其管理與居住環境不可避免受到深遠影響。宏福苑在其餘七幢清拆及重建的漫長過程中,施工噪音、粉塵污染、治安隱患等問題,必將影響宏志閣居民的正常生活。有資深物業管理人士更指出,日後若宏福苑其餘七座大廈拆卸,唯一倖存的宏志閣將淪為「孤島」,包括停車場、道路網絡等原有公用設施的共享模式被打破,管理成本將由宏志閣業主獨力承擔,管理費或暴漲一倍以上,對業主構成沉重的經濟負擔。 更令宏志閣居民困擾的問題,是現行建築物管理、地契、市區重建等相關法例,未就屋苑部分樓宇受災拆卸、剩餘樓宇權益保障作出明確規範,導致宏志閣後續管理、費用分攤、設施歸屬等問題無法可依,容易引發長期糾紛,宏志閣的物業價值、租務市場亦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 因此,宏志閣業主與其獨自面對諸多的不明朗因素困擾,不如接受政府收購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煩惱,早日開展新生活。而政府將宏志閣一併納入收購計劃,不僅能夠統一處理屋苑日後的公共空間及大廈公契等管理難題,更有助整個宏福苑社區的重建工作,提升土地運用效益,符合社會整體及長遠利益。 由於宏福苑的環境已遭受嚴重破壞,不少宏志閣業主亦表示火災後存有心理陰影,不想搬回原來的住所居住。政府指出,房屋局解說專隊過去一段時間,已接觸99%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將業權賣給政府;14%業主表示仍在考慮;9%表明不打算接受收購。 政府的收購方案特事特辦,目的是協助宏福苑居民根本解決居住問題,彰顯以人為本原則,充分回應包括宏志閣居民在內絕大多數宏福苑居民的關切。有意見指出,政府以 75%業主共識為門檻,將宏志閣納入與其他七座一致的收購標準,並提供現金收購、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綠表資格等多元選擇,充分體現以情為先、情理法兼備,既尊重私產,又妥善解決屋苑後續難題。 相信政府繼續與宏志閣業主保持溝通,讓業主認真分析研判,從長計議、積極考慮政府的收購方案,作出最適合自己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