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稱正積極推展修訂《消防條例》,會在5月諮詢保安事務委員會,並展開公眾諮詢。 包括加入主要消防裝置關閉,須由消防處批准的新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最少每半年一次進行警鐘測試,列為法定責任。並為阻塞逃生途徑等違規行為,引入定額罰款制度。 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並賦予消防處人員更充分的調查及執法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