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楊恩健同意防火上消防有最終把關責任 延報設備損壞等將加大罰則
發佈日期: 2026-04-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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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出席作供,是至今出席最高級的政府官員。他指在防火上,消防處及屋宇署是角色互補,但同意消防有最終把關責任。對於延遲報告消防設備損壞等行為,將會加大五至十倍罰則。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到中環展城館,出席第三輪第五場聽證會,對於有消防代表早前作供稱,發泡膠封窗、後樓梯設生口等,涉及樓宇結構,屬「被動」消防裝置,應由屋宇署負責。 楊恩健指,與屋宇署大部分是硬性分工,在防火上角色互補,並非「一個管主動、一個管被動」。又承認發泡膠板及生口,兩個部門均有法例賦權規管,技術上消防有權就此,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實際上仍要與屋宇署討論,不然是兩位個部門「管同一個窗」。 對於早前有消防供稱,收到俗稱消防紙,即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後,因要人手輸入而滯後,楊恩健指將修例,強制以電子方式提交,否則要紀律聆訊。亦計劃對延遲報告消防設備損壞等行為,加大五至十倍罰則,甚至判處監禁,以及要求承辦商,每三至五年續牌淘汰表現欠佳者,目標今年內完成立法。 至於「消防裝置取消通知書」,早前揭露內部有慣例,停用一年才會跟進。楊恩健指即日起,已由靠承辦商單純通知,改為須審批查問,會審視是否有擺放替代設備、警鐘及水缸等狀況,上限為60日,若仍未完工,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他又承認今次999接線有不足,本周起已增加多30條線。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出,96年嘉利大廈大火後檢討,已建議要做好通訊系統,當局原定22年落成第四代指揮系統,為何會落空?楊恩健因遇上疫情及「黑暴」延遲,目前已在測試。亦會就重複向報案人查詢等溝通問題,與警方研究。 而在火災當日,有份負責在場總指揮的,消防處助理處長鄧榮華作供指,當日想盡辦法「搶高」,曾嘗試以雲梯進入十樓,但現場濃煙密布、火勢猛烈,最終只能逐層推進。 對於公眾關注為何不部署更多雲梯,他就指已及時加派。又解釋雲梯主要作用,是在外圍集中撲滅棚架火勢,並為外牆降溫,而消防基本救火策略是內部優先。 又指今次的火勢是由外到內,所以當日只有宏昌閣一屋三人成功透過雲梯救出,但因大廈對開並非緊急車輛通道,加上有大量竹枝及石屎跌落,梯臂要近乎水平延伸,三人登上雲梯時,已因負重問題響起警告燈。之後更在滅火時,有組件燒毀、不能運作。而就大廈消防栓及喉轆被人關閉。 鄧榮華指消防在高層滅火時,要用手提泵加壓,每個重達80公斤,指「大家可想像在一米闊的樓梯,當時漆黑一片,拿這件重物是否輕易的事?」 委員會至今傳召共14名消防處事實證人,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稍後專家證人階段,會再有其他消防處人員作供。 消防處雲梯車高度約20層樓 百米雲梯所需展開寬度橫跨4條行車線|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