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發個警示一小時 不做不錯卸責易|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24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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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社論|發個警示一小時 不做不錯卸責易|全文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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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聽證會繼續召開,再次揭露出在這場特大災難面前,政府部門是如何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昨日續由消防處高層作供,披露處方雖然曾考慮使用「緊急警示系統」(EAS)通知居民,但由於啟動系統需要一小時,幫助不大,而且擔心引起反效果,故此棄用。一個耗資1.5億元建立的緊急警示系統,發出警示竟然要一句鐘,已夠匪夷所思,遑論宏福苑消防鐘長期被關閉,棄用警示,即是等同將居民最後逃生機會也剝奪。與其說系統幫助不大,不如說官僚拒絕「孭飛」的心態作祟。

繼前日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理直氣壯地表示,宏福苑所有消防問題都不關消防處的事後,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昨日又有驚人之語。他解釋消防處不用EAS通知居民疏散的原因,是擔心市民從未接受過針對該系統的應變教育,突然收到警示,可能不知如何反應,例如貿然衝出單位,可能比留在室內更危險。此外,啟動系統需要約一小時才能發出訊息,對當時急速惡化的火勢而言並不適合,幫助也不大,故此決定不用。

在此要為讀者們喚回記憶。這套緊急警示系統,是港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斥資1.5億元設立。原意是在危及廣泛人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透過系統向流動電話用戶發送即時重要訊息。警示分為兩個級別,其中「緊急警示」要由局長批准發出,用於呼籲市民採取行動,以避免個人健康、安全或財產可能遭受的即時危險;而「極度緊急警示」則由政務司司長批准,要求市民就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等明顯及即時危險,作出即時行動。

這套系統至今僅啟用過一次,就是在2022年3月將伊利沙伯醫院列為專門接收新冠病人的定點醫院,由於警示聲響非常大,而且算不上是緊急危機,因而引發公眾極大批評。自此港府官僚「吸取教訓」,即使遇上真正緊急情況,包括2023年「500年一遇」的世紀黑雨,也拒絕啟用。今次的世紀大火,當局同樣沒有啟用系統,事後備受詬病。

立法會曾經討論事件,政府回應,因應火警屬地區性事故,並非涉及廣泛地區性事件、大型公共設施失效、暴動或炸彈問題,故未有啟用。昨日已遭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質疑,指炸彈同屬地區性,不可能區區有炸彈,認為邏輯存在矛盾。不過,早在今年3月,保安局局長已進一步說明,系統已經升級,可18區個別或聯區發放警示,但仍然只適用於核事故、地震及海嘯等重大事故,若頻繁使用,可能造成警示疲勞。既然系統只適用於核事故、地震及海嘯等危機,香港可能5,000年也沒有一遇,這就難怪,系統注定淪為擺設,只能晾在一旁封塵。

當然,所有智商正常的香港人肯定都可以分辨,宏福苑大火絕對是「造成人命傷亡等明顯及即時危險」的災難級事故,不但符合第一級「緊急警示」情況,直情屬於第二級「極度緊急警示」情況。更不必說,宏福苑的消防警鐘及救火設備被承建商長期關閉,事發當日警鐘不響,水缸無水,不少留在家中的老弱婦孺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遑論及早逃生。正如旁聽居民質疑,這套系統已成唯一提示逃生的方法,反問如何造成恐慌?若消防處當日啟用系統,慘被燒成灰燼的無辜居民是否可以減少?可惜一切沒有如果。

最令人驚訝的是,該系統竟然要一小時始能向市民發放警示訊息,試問在生死存亡關頭、救人如救火的危機當下,市民如何能夠等上一小時?這不是「蚊都瞓蛇都死」,這直情是視人命如草芥。緊急警示系統毫不緊急,它的作用究竟是甚麼?花費1.5億元弄出如此嘥氣的垃圾,納稅人是否再一次當上冤大頭?

其實,大家不難想像,發放警示要長達一小時,並不是通訊科技落後,而是當中要經過官僚重重審批,包括要獲得局長以至政務司司長的首肯,即是要由官員「孭飛」。一旦發出警示,若然如同陳慶勇所說,居民因為衝出單位逃生而引發傷亡,這隻鑊誰人孭得起?正所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這一直是官場生存的金科玉律,自然沒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不過,市民眼睛是雪亮的。有網民在網上留言,怒斥「直升機放水彈冇用!深圳消防支援冇用!警報冇用!試都唔肯試吓就話冇用!最後死咁多人!」可謂一語中的,說出了消防處在應對是次災難的無能和被動,是多麼的讓人失望。

在這場史無前例、死傷枕藉的世紀大火面前,消防處仍然沿用舊有一套方法應對,所有新方法連試也不願試,內地願意馳援也一口拒絕,委實難以令人信服。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不忘為消防處緩頰,強調要將「當日救火嘅努力,同呢啲嘢分開睇」。誠然,沒有人會懷疑前線消防員的盡心盡力,勞苦功高,無奈事實就是這場大火燒了逾43小時、賠上了168條寶貴生命。消防處高層是否指揮失當,整個政府是否害怕承擔責任,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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