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指最快10月實施「部門首長責任制」 設兩級調查機制

發佈日期: 2026-04-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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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指最快10月實施「部門首長責任制」 設兩級調查機制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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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指,最快今年10月實施「部門首長責任制」。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日後將按部門問題嚴重性,設兩級調查機制。若問題不嚴重、屬單一事件,就由部門首長負責。若有跡象顯示問題涉及部門首長,就由公務員敘用委員會領導小組調查,並由行政長官、司長或局長啟動。小組包括委員會主席,連同不少於一名委員,亦可委任專家提供協助。最終調查若發現涉及行為不當,會按紀律機制處理。

為賦權敘用委員會,局方需在《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條例》制定《調查規例》。局方期望5月,以附屬法例交行政會議審議,6月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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