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逾百宗外傭中介投訴 有僱主兩次遇「甩底」要求退款被拒
發佈日期: 2026-04-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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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逾120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投訴,按年升近一成。有投訴人等近半年,先後兩次被外傭爽約,但公司都不肯退款。 不少家庭都是「雙職」家長,少不免要聘請外傭,但原來一點也不易。消委會去年接獲124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按年升近一成,當中三成涉及服務延誤、更改合約。 其中有個案去年7月選定外傭,原定3個月後到職,但等到10月初,中介指外傭失聯,建議更換另一名外傭。投訴人「換人」後再等到12月,「新外傭」同樣「甩底」,要求中介公司退款,但被拒絕,稱只可安排免費更換。消委會介入後,公司退回一半服務費。 另外,亦有投訴人去年2月經視像面試,聘請一名外傭,隨即繳付16,500元服務費。到月中,中介指未能聯絡外傭,對方無簽約。投訴人隨即要求退款,但中介就指條款列明,外傭有可能悔約、不會退款。投訴人認為條款有問題,消委會介入後經多次商議,公司最終退回全數費用。 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表示:「外傭失約常見,但外傭中介也有責任令事情發生後,如何處理後續安排。」 消委會建議僱主在聘請外傭時,應在交易前仔細閱讀合約條款細則,及保留與中介公司的溝通紀錄等。 有團體指,現行法例未能保障已花錢、花時間的僱主成功聘請外傭。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稱:「希望勞工處關注,如果外傭不來,哪些條款可保障到僱主呢?這樣我覺得要加強。這方面我們看並不清晰,如果外傭不來,中介公司又有甚麽責任呢?」 勞工處前年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加強打擊「跳工」等,違例最嚴重可「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