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專業墮落害人命 賊過興兵何其晚|全文
發佈日期: 2026-04-09 06:29
港澳


大埔宏福苑大火奪去百多條人命,多個家庭支離破碎,可說是本港史上最慘烈的火災。昨日為第二輪6場聽證會的第一場,宏福苑兩個消防工程承辦商作供,承認消防喉轆閘掣被關、消防水缸無水、16次向消防處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SDN)等,明知違例,一樣「瞇埋眼」簽字作實。一場大火,承建商草菅人命固然是罪魁禍首,專業人士淪為橡皮圖章自甘墮落同樣難辭其咎。香港這個向以專業和法治見稱的國際城市,今時今日竟然墮落如斯,令人搖頭,令人嘆息。 第一輪聽證會已揭露宏福苑各種消防亂象,包括大廈警鐘被關、水缸無水、消防喉轆電源被關上等等,幾乎所有可以保障生命安全的措施全部失效。屋苑消防工程承辦商「宏泰消防」董事昨日再次出庭,他早前供稱,火災前一個月已知悉全個屋苑的消防水缸無水、總掣被其他承辦商關閉,認為不妥,但礙於「唔好教人做嘢」觀念根深柢固,所以只提醒管理公司,認為自己沒有責任再通知消防處。 另一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董事則稱,曾應大維修承建商宏業要求,不斷向消防處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被問到負責申請的合資格人士(QP)或授權簽署人(AS),是否需要親自到場視察時,該董事只點頭不作聲,其後在引導下同意「唔係人哋叫你做咩就做咩」,不能假手於夥計,需由QP或AS親自負責,承認以宏福苑的情況,可以只關閉一座大廈的消防系統,毋須全部關閉。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宏業2025年3月發出通告,稱天台消防水缸要修理,並且每14日通知中華發展向消防處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中華發展應要求16次提交申請。火災發生前,大廈消防系統已停用超過半年。中華發展從未曾派員親自到場了解消防栓或喉轆系統情況,也沒有考慮停用的必要性或需要甚麼額外消防措施。 顯而易見,這些擁有專業資格的人士,只視其專業資格為搵錢工具,沒有半點責任心,從來沒有履行相應職責,心甘情願淪為橡皮圖章,甚至直認「只簽名不核實」情況在行內頗為普遍,也有在宏業其他工程裏出現。正是在多項因素重疊後,最不幸的事情終於在宏福苑出現。可以斷言,是次慘劇只是行業泥沙俱下的冰山一角,即使宏福苑沒有出事,遲早也會有其他屋苑遭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些專業人士都要經過寒窗苦讀,考取相關資格,簽字作實不是兒戲,而是背負人命安全,有如千斤之重。過去香港以專業聞名,有法規,有制度,有監管,造假不算常見。然而今時不同往日,專業變成斂財的通行證,為了牟利互相掩護、謀財害命,形同殺人兇手。 當然,政府部門一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消防處接獲中華發展多達16次延長SDN,竟然沒有半點奇怪,中華發展的董事甚至承認,以同一份文件多次傳真給消防處作出延期申請,一樣可以蒙混過關,最後只因申請次數太多,混無可混,消防處才致電要求該公司提交俗稱「消防紙」的FS251證書補鑊。是否只為應付程序需要,沒有真正了解延期原因為何,大家自有公論。 事實上,第一輪聽證會已提到,宏福苑大維修期間,消防系統停用逾半年,消防處曾12次派人到場,居然一次也沒有檢查便離開,激起社會嘩然。其後處方透過政府律師強調,沒有接到停用警鐘申報,似乎想要開脫。昨日的聽證會,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質疑,消防工程承辦商的行為「濫用了消防處對你的信任」,但與其說是濫用,不如說是政府部門和現行制度過分相信業界自律,掉以輕心,懶政成風,令監管形同虛設。試想想,如果這個社會真的如此單純美好,人人都會自覺守法,幹嗎還要這麼多法律和懲罰? 這場世紀大火,揭出香港專業不再,更揭出政府部門胡混度日,不死人冧樓不做事。最經典莫過於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檢驗宏福苑棚架圍網時,總會事先通知承建商,令對方有時間偷龍轉鳳。通水醜聞曝光後,局方還要抵死不認,不停喊冤,令人側目。廉署則「適時配合」起訴涉嫌為取得多個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而行賄相關法團主席及業主代表的人士;同時競委會也有出招,入稟控告意圖操控共11個屋苑合計達7億元維修工程的圍標集團。政府一樣「不執輸」,計劃修例堵塞法團授權票漏洞等。 問題是,這些亂象存在已久,市民投訴多年,甚至宏福苑居民也多次投訴,卻從來不被重視。現在才來賊過興兵,何其晚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