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起禁管有另類吸煙產品 有煙民認同電子煙危害更大
發佈日期: 2026-04-02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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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控煙,本月30日起,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等,刑罰按管有數量分級,至少罰款3,000元。 有煙民指因應新法例,已扔棄電子煙。政府就強調,吸食電子煙、加熱煙,對身體危害較傳統香煙更大。 政府四年前禁止市民,攜帶加熱煙、電子煙入境,本月底起亦不能管有。在街上不時見到有人吸食電子煙。 葉小姐表示:「吸食電子煙,因為有些朋友不喜歡傳統煙味。」 陳先生稱:「電子煙方便、味道沒那麼難聞,上星期我已經扔了電子煙,尊重法律、免得被人罰錢。」 吸煙危害健康,有煙民認同,電子煙、加熱煙更「危險」。 賴先生說:「電子煙對身體而言,是再傷過些傳統煙,煙癮也大些,盡量不要吸食。」 何先生指出:「吸毒是違法、吸煙不是違法,應有選擇予人,但我不主張吸食電子煙。」 那這些另類吸煙產品有多差呢?衞生署指電子煙釋出的氣霧,含大量有害物質,誘發血管收縮、哮喘等。吸食電子煙的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病的風險,較非電子煙使用者高四成半,患心血管疾病及中風機會,亦高兩成四及兩成九。 至於加熱煙雖然使用煙草,但涉及電子裝置加熱,會產生一般煙草無的獨特有害物質「氰醇」。釋出煙霧有80種物質成分,含量高於傳統煙,當中4種更是獨有致癌物。 電子煙亦引發「門戶效應」,極易吸引青少年嘗試,吸過電子煙青少年,三至四倍機會未來會吸食傳統煙。加上不法分子會利用電子煙,作為吸毒工具,包括依托咪酯、可卡因等。 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稱:「煙機可以繼續擁有,煙彈不可在公眾地方持有,或有人在隱蔽地方繼續吸食,擔心成為另一趨勢。」 政府亦會在今個月29日前,在四間戒煙診所設棄置箱,予市民棄置另類吸煙產品,亦會提供戒煙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