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男子涉嫌「起底」前女友被捕,獲准保釋。 被捕男子與事主2023年認識及交往,約兩個月後分手,但仍有保持聯絡。之後因為樓宇裝修事宜發生爭拗,而關係轉差。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被捕男子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先後三次在一個社交媒體發布帖文,以及四次在不同地方張貼單張披露女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別名、身份證號碼、住址、手提電話號碼和照片等,並作出負面評論。 公署強調,「起底」屬於嚴重行為,最高可被判罰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