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鐘本地新聞重點|賄賂幼稚園職員案/電動車一換一屆滿/的士須提供電子支付
發佈日期: 2026-03-31 21:51
港澳


【賄賂英基幼稚園職員案】 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賄賂英基幼稚園職員,以協助學童插隊入學,被判入獄8至14個月,包括一名孕婦及其伴侶。 這宗區域法院案件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理,14名被告二月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成,一直還柙。多名親友到庭旁聽,辯方早前求情曾形容,本案是「難為天下父母心」。 案件涉及2019至2022年三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收受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2萬至20萬元賄款,合共約110萬元,安排12名學童獲插隊入讀。 綜合庭上案情,英基的取錄政策有優先分類,面試後按次序取錄,涉及的學童原本不確保可獲分派學位。 林珍妮收取賄款後,安排行賄家長的子女插隊,有人因此「打尖」212人。有家長與她相約,在香港公園女廁廁格交收10萬元,也有家長著她到麥當勞,假裝取外賣,從而取走紙袋內的賄款。 14名被告,包括一個中間人和13個家長,當中有一對夫婦,另有一男一女是伴侶關係,女方正懷孕。 11名母親中,多人報稱是全職家庭主婦,一人是兒童心理學博士。中間人與其中一名家長,是生意夥伴。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指,明白各被告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必須守法。法庭須以宏觀角度,考慮事件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暫委法官指,本港學位有限,貪污插隊,無疑對循規蹈矩的人不公平,剝奪他們的入讀機會及權益,嚴重破壞入學制度的公平性,更重要是動搖香港多年來建立的廉潔。表明刑責輕重,與金額多少沒有直接關係,因為全部都是以貪污違法手段,插隊入學,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 考慮被告初犯、良好品格,自身家庭也會因而受影響,法官按不同情況,酌情減刑3至4個月不等。 最後13名家長被判囚8至11個月,其中被告蔡慧妍正在懷孕、預產期在9月,法官認為不構成減刑因素。中間人蕭裕邦則被判囚14個月。 至於收受賄賂的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承認九項控罪,並轉為污點證人,將在4月20日判刑。 【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宏泰消防稱因行規「唔好教人做嘢」未提建議】 宏福苑火災聽證會,負責屋苑日常消防維修保養公司的負責人,火災前雖然有員工曾發現八座大廈消防水缸都無水,消防總掣又被關,但都沒向管理公司提出。 宏泰消防工程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在聽證會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展示宏仁閣消防年檢核對表,顯示「水缸整體和結構完好,沒滲漏和明顯破損」一欄為「是」,但在有關「存水」及「水缸內水位不低於所需儲水量百分之90」,則剔了「否」,問是否代表儲水和注水能力出現問題?鍾傑文指可能填錯。 調查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怎能肯定水缸沒漏水,鍾傑文指漏水明顯看到,而且管理處會反映,水漬會很明顯,宏泰巡查都沒發現。陸啟康指三名委員都感奇怪,為何水缸本身沒問題,但另一承辦商又說要維修,委員會將跟進。 對於宏福苑工程合約列出,所有公用水缸飾面均用白階磚,鍾傑文指做法不常見,稱一般維修消防水缸毋須鋪磚,儲水只用來滅火,毋須特別保持潔淨。 鍾傑文又確認,去年10月宏泰員工完成宏仁、宏道、宏新閣的消防維修工程後,到每座天台打開消防水缸出水閘掣作完工測試,但發現消防水喉無水出,上天台檢查發現三座大廈消防水缸內均無水。宏泰向宏福苑工程主管查詢,得知八座大廈消防水缸都有執修工程,所以放掉消防儲水缸的水。 代表委員會大律師李澍桓問,在水缸缺水下,宏泰有否想過向物管置邦反映,因為無法完成完工測試,而不能進行消防維修,鍾傑文則指「當時無想到」。 代表管理公司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問鍾傑文,宏泰發現消防總掣被關後,有否考慮向管理處提供意見?鍾傑文稱,由於是另一間消防承辦商負責關掣,可能受行內「唔好教人做嘢」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影響,所以即使覺得不妥,都未有向管理處提建議;又指宏泰與管理處是賓主關係,通知管理處消防總掣被關是「多事」。 管理公司置邦興業女文員駱倩盈隨後作供,她有份處理居民就大維修提出的投訴,包括工人吸煙及對棚網安全的憂慮。駱倩盈指,去年7月8日接獲宏業通知,計劃在7月14日消防水缸放水,其職責不包括審視水缸工程進度,以及向消防處呈交消防裝置停用通知書。 對於置邦電工羅國瑞提交的供詞指,曾向駱倩盈提出,操作消防裝置前須通知消防處,駱倩盈否認說法,指「幾肯定冇收過呢啲內容」,自己缺乏消防知識,相關問題不應由她處理。 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之後兩度向駱倩盈覆問,並提醒供詞由同一律師團隊負責,但駱倩盈都表示,不清楚對方的用意。 【電動車一換一屆滿】 電動車「一換一」計劃今天屆滿,車主必須今日內完成手續,才可享有稅項寬免,有車行早上繼續賣車。 在九龍灣這間車行,尚有幾部現貨車,不過全部已售出,等買家完成手續取車。 電動車「一換一」計劃屆滿,車行負責人擔心手續做不及,上周已截單。 車行銷售經理梅頌明稱:「你指今日最後『尾班車』,完全配合不到,因為需要做取消車輛登記,及新車出牌程序,即使做到取消車輛登記,出牌程序已基本上做不到。」 有車行想到折衷辦法,指先以公司名義登記所有新車,完成運輸署手續,再以舊價售予車主。 車行行政總裁黃毅力說:「擔心他們(同事)做文件會做錯,客戶填文件也一定,有機會填錯或交錯,我們不想(車主)在舊稅制下被取消資格。」 這一批先以車行名義登記的電動車,雖然是全新車輛,但「過戶」給車主後,俗稱「牌簿」的車輛登記文件,都會顯示車輛曾由另一手車主,即車行擁有。 根據政府資料,截至今年一月底,全港只得15萬輛電動私家車,佔整體約一成七。有議員擔心取消「一換一計劃」,拖慢淘汰老舊汽油車步伐。 新民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何敬康指出:「若然沒有這政策,未來市民買新電車,那輛現時在的汽油車仍存在,或在二手市場賣出,或選擇『港車北上』,較遠路途時駕這汽油車,市面上的汽油車沒減少。」 環境及生態局回應指,電動車的車價及運作成本,都較燃油車有明顯優勢,長遠取代燃油車趨勢不會改變,未來會協助電動車完善配套。亦會檢視政策成效,務求達致2050年前車輛零排放。 【的士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 全港的士明日起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工具。有司機趕到服務站辦理,業界就指九成司機已安裝。 新規定生效前,不少司機趕到葵涌運輸署服務站,在職員協助下安裝電子支付工具,有人「教路」,15分鐘就裝好。 的士司機甄先生指出:「很多司機之前都是用現金支付,電子支付可能要適應期,暫時一切運作正常,介面都很清晰。」 市民星期三起乘的士,不用再擔心無現金,因可選用多款電子支付工具,包括二維碼或八達通、信用卡等其他方式。司機過往要租用「卡機」,但最新只要用八達通應用程式,就可以支援各種電子支付工具。 的士司機林先生稱:「很快、(交易)數分鐘就可以過數。(以往)麻煩、又要開機、又要充電,那時沒有指可以在電話開應用程式,就可以收到錢。」 的士業界指約4.7萬名、即全港約九成司機已準備好,硬件安裝好,但就擔心「軟件」配合不到。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表示:「司機最擔心都是在關口、機場,甚至在旅遊點,收發信號不太靈敏,有時感到遲緩,收錢時出現『因快得慢』情況,希望能慢慢改善。」 運輸署指實施首天會派人視察。 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馮惠筠說:「乘客上車前,可問一問司機有哪款電子支付可用,車窗亦有貼紙,列出接受哪種電子支付方式。提一提乘客留意一下,所使用的不同電子支付方式時,會否有優惠或額外附加費。」 運輸署又提醒乘客,若發現有司機無提供電子支付,可記下日期、時間、車牌號碼等,致電1823或交通投訴組。的士司機若未能提供電子支付,在無合理辯解下,最高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