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連鎖健身中心職員涉威嚇顧客簽約被捕 海關:絕不姑息不良銷售
發佈日期: 2026-03-2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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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捕兩名連鎖健身中心職員,涉嫌威嚇顧客簽署合約,並挪用手機申請信用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涉事健身中心FIT 24 FITNESS,位於旺角豉油街。被捕的一男一女職員分別30和31歲,鎖上手扣、黑布蒙頭,由海關人員押走。 海關之前接獲兩名市民報案,指在街上被健身中心職員「兜搭」,聲稱「中獎」可免費做檢查,上到中心後,職員銷售不同的健身課程,期間有職員訛稱,要核實受害人信用卡是否能享有優惠,實質是要得知信用額度,以誘使受害人「碌爆卡」。 亦有職員聲稱,為受害人登記免費會員,挪用其手機採集面容及個人資料,登記網上銀行信用卡。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第二組指揮官莊啟成說:「他們利用數字銀行,簡易信用卡申請程序和即批即用特質,幫受害人申請信用卡,以便他們可以即時付款,購買大額健身服務,付款完成後,職員會訛稱他們只是暫用相關信用額,不需要付錢,令到受害人信以為他們真的不需要付錢,或付款之後可以得到退款。」 如果受害人表明拒絕付款,職員會不斷以言語施壓,甚至用身體阻擋受害人離開。最後兩名受害人在不情願下簽了合約,涉款共19萬元。 涉案健身中心全港有8間分店,海關說亦收到其他分店的投訴,仍在調查案件,表明絕不姑息這類不良銷售手法。 莊啟成指出:「在案件裡的銷售手法,是非常極之卑劣,整個銷售過程令到受害人處於極度不安和無助的環境,我在這裡提醒商戶,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裡的規定,而消費者購買服務時,亦應該要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干犯具威嚇性營業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和監禁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