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狗隻進食肆 當局稱牌照條款將訂明食客座位禁用明火或電熱爐
發佈日期: 2026-03-2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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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例放寬狗隻進入食肆,環境及生態局稱,牌照條款將訂明禁止在食客座位,使用明火或電熱爐。 政府修例放寬狗隻進入食肆,預料最快5月8日起生效,並接受食肆申請,基於安全考慮,不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申請。 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審議相關條例。環境及生態局表示,5月底起接受食肆申請,獲批牌照的食肆,最快7月內,可以容許狗隻進入。 有議員就詢問,如果食肆提供即場加熱的菜式,是否可以申請牌照。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說:「如果有餐廳並非開宗明義的火鍋店,但餐牌上有這種選項,亦不是它的主打,那如果這些店舖申請,需要主動申報,或在餐單移除這些選項才讓申請呢?」 環境及生態局副秘書長(食物)羅翠薇稱:「我們在牌照條款中,會清楚訂明是不容許食肆在任何時段,在座位上有需加熱或烹煮的食物,包括用明火或電熱爐等加熱器具,都是不准許的,因此如果餐廳真的想賣羊肉鍋的話,就煮好才拿出來,不可以在桌上烹煮。」 食環署指,將在各區成立專責隊伍,在措施落實初期每日派員巡查餐廳,並根據現場情況彈性處理,如果首階段運作暢順,將在半年後再接受第二階段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