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副教授以千元賄賂地產代理逃避「撻訂」賠償金 判囚4個月2星期
發佈日期: 2026-03-25 11:30
港澳


城大一名副教授,以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逃避「撻訂」賠償金,被判囚4個月2星期。 48歲被告杜渡,是城大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早上抵達沙田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案發在2022年11月,被告就租賃大圍一個住宅單位,簽訂臨時合約,但被告其後租用了另一個單位,須為取消合約賠償1.6萬元。被告向地產代理提出支付1,000元私下解決,藉此逃避違約賠償金。地產代理無接受賄款,並向廉署舉報。經審訊後,被告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擁有良好背景及高學歷,而且居港多年,難以文化差異作為藉口,判被告入獄4個月2星期。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法庭批准他以2萬元等條件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