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方案倡簡化規劃程序等 公眾諮詢兩個月料年底通過主體法例
發佈日期: 2026-03-1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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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交代,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的方案,建議簡化規劃、收地補償等多個環節,以加快當地發展,公眾諮詢兩個月,料年底通過主體法例。 北部都會區被視為本港另一個經濟引擎,政府有意加快,其中一個方法是設專屬法例處理。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專屬法例有六大指明範疇,其中簡化規劃程序方面,城規會處理非保育地帶改劃用途申請的時間,由現時至少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內。 北都土地作「臨時用途」的期限,由現時三至五年,增至最長七年,令企業有更大信心投資及規劃。 當局亦提出,要加快發放收地補償,例如六個月內要將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又訂明除非有合理原因,前業主及申索人,三個月內不接受補償,之後不會繼續「生息」。 專屬法例又放寬使用創新建築技術,毋須只局限於特殊情況。 若在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區」,或主要運輸基建項目,建築噪音許可證期限延長至一年,亦可按情況,靈活調整控制噪音的條件,以加快工程進行。 當局又建議,為河套香港園區人員訂附屬法例,設「白名單」,便利兩地出入境。 北都諮詢委員會委員劉國勳說:「今次新法例真的做到拆牆鬆綁的作用。對產業投資者來說,這些正正是他們想見的東西,減少成本、時間和不確定性,對產業落地香港有幫助。」 本身是規劃師的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就認為,暫時難以估算發展可以加快多少。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指:「提供更多彈性,令施工單位過程中,毋須每次重新申請,這些都要就個別項目情況來說,才知道究竟縮減多少時間。」 政府強調北都發展歷時多年,法例不會鉅細無遺,會先立主體法例,再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需要再訂附屬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