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賠償基金|旅行社倒閉最高可賠九成外遊費 意外傷亡可獲30萬元賠償|延伸閱讀
發佈日期: 2026-03-11 10:43
港澳


不少港人喜愛外遊,甚至可能儲下一大筆積蓄才外遊一次,一旦出發前旅行社倒閉,或者在外地發生意外,有甚麼保障? 根據法例,由旅監局管理的旅遊業賠償基金,可為合資格外遊旅客提供保障,根據相關規定,一旦旅行社倒閉,團友最高可獲賠償已繳外遊費的九成;若旅途中不幸意外傷亡,亦可獲最高30萬港元的特惠賠償。 ▍ 旅行社「執笠」點算好? 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設立的旅遊業賠償基金,主要為向持牌旅行代理商購買服務的外遊旅客提供「雙重保障」。 第一重保障針對旅行代理商倒閉,旅客可就因此而損失的外遊費,申請相等於損失金額 90% 的特惠賠償。若按簡化程序申請,每宗申請的最高賠償額為 15,000港元。 值得留意的是,賠償基金所指的「外遊費」,必須涵蓋至少兩項服務組合,包括:由香港出發往境外(包括內地)的交通、香港境外的住宿,以及非附屬於交通或住宿的境外活動(如主題公園入場、城市觀光)。因此,單獨購買機票、船票、酒店住宿,或購買未指明服務組合的旅遊禮券,均不受保障。 ▍ 外遊意外身亡、受傷 可獲30萬賠償 第二重保障是為外遊期間發生的意外提供支援。若旅客在持牌旅行社安排的旅程中,因意外導致死亡或身體受傷,最高可獲 300,000港元的特惠賠償,但賠償總額以實際招致的相關開支為限。 各類開支細項亦設有上限: 醫療開支:在事發地合理招致的醫療費用,最高可獲 100,000港元。 運送遺體或骨灰返港:若旅客不幸離世,相關開支最高可獲 100,000港元。 親屬前往當地探訪:每名親屬可就前往事發地探訪受傷或離世親人的開支,申請最高 25,000港元,此類親屬開支的總賠償上限為 100,000港元。 不過,要留意意外保障的不保事項,包括非因意外(如疾病)引致的醫療開支、參加並非由持牌旅行社舉辦的活動時發生的意外,以及在旅行團行程結束後自行逗留期間發生的意外。 ▍ 錢從何來? 持牌旅行社須就每筆收取的外遊費,向賠償基金繳付徵費。雖然賠償基金徵費自2009年7月起已暫停徵收,但根據《條例》,旅行社現時仍需向旅監局繳付徵費,比率為外遊費的 0.15%,用以支持監管機構的運作。 旅客出發前,可登入旅監局網站了解最新及詳細的保障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