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嘉如被解僱向勞工處入稟申索 《華爾街日報》提中止聆訊申請今日裁決
發佈日期: 2026-03-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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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鄭嘉如去年被《華爾街日報》解僱,她向勞工處入稟申索,僱主提出中止聆訊申請,今日頒布裁決。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鄭嘉如去年就任記協主席後遭解僱,她向《華爾街日報》母公司,道瓊斯出版(亞洲)有限公司,提兩項檢控。指被告作為僱主,阻止或阻撓她行使根據《職工會條例》332章下,成為已登記的職工會理事的權利。
《華爾街日報》一方申請中止聆訊,指鄭嘉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包括聲稱涉新聞自由,又要求賠償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