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鐘本地新聞重點|黎智英上訴得直/郭鳳儀父判囚八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2-2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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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科技園上訴得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租約、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本案兩名上訴人分別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違反租契,容許由黎智英擔任董事的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隱瞞業主科技園公司至少十多年,從中獲利,2022年裁定欺詐罪成,黎智英判囚5年9個月,黃偉強監禁1年9個月。

上訴庭頒布判詞,裁定力高佔用壹傳媒大樓,違反租賃文件條款。至於「隱瞞」一詞,上訴庭指出,根據普通法原則,合約方一般沒有責任披露自己違約,租契亦不屬於施加披露責任的合約類別。

對於控方爭辯,租賃文件對蘋果印刷施加披露責任,上訴庭指出,文件並無明文及隱含條款,雙方只是業主與租客的商業關係,科技園向蘋果印刷批出租契屬謹慎商業決定,蘋果印刷亦並非唯一受惠的一方,建造大樓時投資了5.2億港元,而科技園可以因土地升值而得益,當時必定信納其承諾,會擴闊香港工業基礎,提升技術水平,對受政府委託,推動工業及技術的公司而言,正是得益所在。

上訴庭亦指出,就算蘋果印刷有責任披露,但控方並非依賴《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而是普通法規則,即主導者刑責歸於公司,控方亦沒有實質陳詞,解釋黎智英及黃偉強為何有個人責任要向科技園披露,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兩人曾作虛假陳述,亦未能證明兩人曾干犯欺詐罪行為,而原審法官未有就犯罪意圖,考慮申請人的思想狀態等,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上訴方無派代表到場聽取判決,其中黃偉強早前已完成服刑。78歲的黎智英另外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成立,判囚20年,其中18年刑期與欺詐案分期執行,撤銷欺詐案判刑,仍需繼續為《國安法》案服刑。

特區政府就上訴庭的判決發聲明,指雖然上訴庭認為有關違約行為未達欺詐罪的定罪門檻,但仍然無改黎智英公器私用的客觀事實。過去長達20多年期間,在科技園不知情下,「蘋果印刷」一直容許「力高」佔用及使用有關處所,為黎智英及其家族處理私人事務,濫用特區寶貴公共資源,律政司將深入研究判案書,以考慮就判決提出上訴。


【郭鳳儀父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判囚八個月】

被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早前被裁定,「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罪成,今日被判入獄八個月,是這項控罪首宗判刑的案件。

裁定罪成後還柙的69歲被告郭賢生,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其女兒29歲的郭鳳儀,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之後再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

郭賢生被控「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中涉及的財產,是郭賢生在女兒年幼時,替她購買及由他供款的一份保單,郭賢生去年初提出取消保單,取回8萬多元結餘。法庭早前指,保單在郭鳳儀成年後已由她持有,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表示,法庭量刑時,不應因潛逃者的法律責任,或希望令潛逃者回港,而施加額外懲罰,否則會造成「連坐」。又引用多宗洗黑錢案例,指判刑應考慮被告,處理資產的次數及金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害,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參考呂世瑜案,法庭有責任依法防範及懲治,危害國安行為及活動,而此法例的立法目的,是防止有人處理潛逃者的資產,達致懲治潛逃者的目的,指明的是潛逃者所有資產,而非只針對犯罪得益,如非希望令潛逃者回港,就不會有相關條文。

法庭考慮的因素,是有關行為會否令潛逃者繼續潛逃,強調不存在任何「連坐」,亦與被告是否潛逃者親屬無關。

雖然被告並非動用或轉移資產,其女兒也不太留意保單,但有關資金仍然有機會被動用,增加潛逃者不回港的機會,案件性質嚴重。

被告同時涉及冒充潛逃者簽名等不誠實行為,需判處監禁,以九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年事已高、沒有前科,酌情扣減一個月,判處被告八個月監禁。

今次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宗海外被通緝,並列為指明潛逃者人士的家人,被控「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多國駐港總領事館派代表旁聽。


【財政預算案2026|有市民不滿紓困措施不足】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出席電台節目,解釋《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建議,有聽眾不滿紓困措施不足,亦有人支持加速發展人工智能(AI)。

《財政預算案》提出成立「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鼓勵廣泛應用人工智能,有聽眾仍然要開拓更多平台使用。

聽眾張先生指出:「我覺得全民人工智能是好好的,有很多平台在連接方面有問題,香港未必可以連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個別有些平台很可能有種種考慮,對我們不太歡迎,我們盡力做,能開拓更多方便大家。」

亦有聽眾質疑撥款400億元發展北都,是否用得其所?

聽眾曾先生說:「你也知道,建立新市鎮並非簡單的事,若這樣下去香港會塌,得益的只會是深圳。」

陳茂波回應:「剛才曾先生說只令深圳獲益,是錯誤的。發展北都,這個是未來創科的載體,我引進企業落戶北都,稅收是我們的,就業是我們的,商業化都是我們的。」

又有市民不同意終止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

聽眾李先生稱:「把優惠取消,市民無意欲更換電動車,希望你不要『一刀切』。」

陳茂波指出:「我們國家出很多不同的車款,在全世界非常受歡迎,技術和設計上創新,其實市場上有很多車款供選擇。」

有市民就不滿「派糖」力度不足。

聽眾鄧先生說:「去年失望,今年更失望,為何不派錢或消費券?完全沒有下文。我希望你以後不用搞諮詢,浪費自己時間,又浪費別人時間。人家澳門派錢派了19年。」

陳茂波回應:「現在看到零售餐飲市場穩定,再加上我們看到《預算案》裡,畢竟發債做基建後,今年也是打和的狀況,通過舉辦更多活動,吸引更多人來,支撐我們的經濟往前發展。」

至於樓市,陳茂波重申正處於平穩健康發展狀態,任何的政策調整都需要很小心,以避免引起大幅波動。


【財政預算案2026|電動車行訂單增】

《預算案》宣布取消電動私家車「一換一」稅務寬免,不少人即晚去換車,有車行表示,市民如果在下月底前買現貨車,仍可享稅務優惠。

這間車行經歷一晚「奮戰」,職員星期四早上仍忙於處理積下來的文件。

《財政預算案》公布取消電動車「一換一」計劃,要在星期三前訂購才可獲首次登記稅寬免,不少人即晚落車行買車,車行稱單日出售三百多架,到凌晨三時才收工。

不過車行提醒車主,其實政府有一次性安排,不用趕即晚落訂買車。

車行行政總裁黃毅力表示︰「如果是現貨,可以是今年3月31日前,能夠入到運輸署上牌,其實都可享有舊稅制。政府解說是有改善空間,很多市民導致晚上未食飯、沒睡覺下來落訂。」

有立法會議員就理解,政府要考慮行政措施。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家珮說︰「定2月25日是給予『走盞位』處理文件,因運輸署最後一個月衝刺,很多車輛文件處理。」

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稱︰「是否應連接電動車限期,到3月31日之前換到就最好,若換不到但我已落訂,是雙贏,因需捨棄一輛油車換一輛電動車。幫政府電動車藍圖做好些。」

根據政府的藍圖,最遲2035年暫停燃油車登記,估計到2030年會有逾29萬架電動私家車。但截至去年底,只有近15萬架。

民建聯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恒鑌指︰「若產業鏈在萌芽階段,缺少稅務優惠,的確或令部分品牌可能卻步,因銷售量一定不像之前預期。電動車投資相關產業鏈,亦或因此可能受窒礙。」

亦有分析預計,取消「一換一」後部分電動車代理或會減價,而市場之後會自動調整。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這數個月(電動車銷量)或少些,不單只考慮車價,因使用成本,現時燃油價格及電費,是五分一或十分一相差,這才是更強的推動力。」

「一換一」實施八年來,寬減的稅款近294億元。其中2023年最多人買電動車,當年稅款少收近74億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取消「一換一」並非為錢,而是電動私家車有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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