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女兒保單|郭鳳儀父親被裁定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 判囚八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2-26 11:19
港澳


被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罪成,今日判入獄八個月。 正還柙的68歲被告郭賢生,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應訊。案情指,被告企圖處理他女兒郭鳳儀的一份保單。郭鳳儀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其後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 辯方求情指,法庭量刑時不應因潛逃者的法律責任,或令潛逃者回港,而施加額外懲罰。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則指,法例指明潛逃者所有資產不得由他人處理,而非只針對犯罪得益,如非希望令潛逃者回港,就不會有相關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