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賣員涉嫌借出銀行戶口,協助騙徒洗黑錢,判囚44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38歲男被告報稱外賣員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案發在2023年,七名受害人先後向警方報案,懷疑墮入投資及網上情緣騙案,合共損失67萬元。警方追查資金流向,發現騙款將贓款存入兩個本地戶口,都是由被告持有,累計清洗了841萬元犯罪得益。 為加強阻嚇性,警方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增加四分之一,判被告入獄4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