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長和續簽巴拿馬運河港口合約違憲 長和展開仲裁

發佈日期: 2026-02-0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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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長和續簽巴拿馬運河港口合約違憲 長和展開仲裁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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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長和續簽巴拿馬運河港口合約違憲,長和正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

根據長和的公告,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決定可能於本月初生效,長和持有九成權益的巴拿馬港口公司已獲得意見,指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決定,以及巴拿馬政府就有兩個港口的碼頭營運,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以及批准特許經營合約之法律並不一致。

公司已於本月3日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

【長和相關公告全文】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董事會(「董事會」)知悉巴拿馬共和國司法部於 2026 年 1 月 29 日發表聲明,表示巴拿馬最高法院已決定宣告 1997 年 1 月 16 日第 5 號法律、其修訂及延展法案違憲。

1997 年 1 月 16 日第 5 號法律為巴拿馬相關法律,有關法律批准巴拿馬港口公司(「PPC」,為本公司間接持有90%權益之附屬公司)於巴拿馬巴爾博亞港及克里斯托瓦爾港已營運接近三十年之特許經營合約。據PPC 理解,巴拿馬最高法院之決定可能於 2026 年 2 月初生效。

PPC 已獲得意見,指巴拿馬最高法院所宣佈之決定,以及巴拿馬政府就 PPC 於該兩個港口之碼頭營運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以及批准該特許經營合約之法律並不一致。

於 2026 年 2 月 3 日,PPC 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之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董事會對巴拿馬之裁定及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本集團繼續諮詢其法律顧問,並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該事宜訴諸進一步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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