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就逆線行車向警方落口供 李慧琼指監察委員會暫不調查事件
發佈日期: 2026-01-24 21:14
港澳


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昨日在灣仔逆線行車,她下午向警方落口供,並就事件向公眾致歉。 前一日逆線駕駛的陳家珮,沒有開車,下午到警察港島總區交通部落口供,約一個小時後離開。 新民黨香港島西議員陳家珮稱:「在入面向警方提供了我記得的每項小細節,或當時的路面情況,我將我所有記得資料都盡量提供,希望協助警方調查。我知道自己做了很錯的決定,亦令市民大眾對我很失望,所以我為此向市民再次致歉,對不起。警方無提及要等多久。」 陳家珮周五駕駛私家車,被發現由灣仔菲林明道,逆線駛入謝斐道,當時前方有消防車,正處理警鐘誤鳴。 她當晚在社交平台承認忽視道路規則,作錯誤判斷,指深感歉意並會反省,承諾日後會嚴謹遵守規則。她說短期間內都不會駕車,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乘坐議員陳學鋒的車離開。 警方表示,留意到互聯網流傳有關片段,港島總區交通部正跟進事件。據了解,警方一般處理同類案件的程序,會先聯絡車主,待對方提交司機資料,再聯絡司機跟進。 上屆立法會通過新的《議員守則》,引入對議員的操守要求,訂明若立法會議員被投訴有不當行為,例如違反法律或《議事規則》等。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會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陳家珮是監察委員會成員之一。而委員會如查明屬實,可按行為嚴重程度,對涉事議員施加處分。 處分分為五級,輕則是書面警告,重則可藉議案訓誡,譴責甚至暫停職務。 身兼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李慧琼透過秘書處回覆,知悉陳家珮已就駕駛一事向公眾致歉,向警方交代情況和助查。監察委員會將按照《立法會議員守則》行事,待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後,才會考慮有關事宜,暫時不會考慮、調查及評論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