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飲用水事件|調查指陳嘉信沒疏忽惟應更有作為 兩物流署人員接受紀律研訊
發佈日期: 2026-01-20 12:00
港澳


政府購買冒牌樽裝水事件,紀律調查指三名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水平。至於前署長陳嘉信不涉及疏忽,但應更有作為,政府決定撤回向他授勳。 三名物流署人員被指表現與職級、經驗不符,缺乏警覺性,令政府錯失識破虛假文書及行動時機,會對其中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展開紀律研訊,將按結果懲處。 另一人雖有向上級報告,但警覺性、判斷力不足,會在考績報告反映。三人均會停發增薪點。 調查又指前署長陳嘉信沒有疏忽,但三名人員表現欠佳,相信在物流署內具普遍性,認為作為署長應更有作為。由於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嚴重影響政府聲譽,決定撤回向他頒授銀紫荊星章。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我們根據調查組得出的事實,判定不同同事要負的責任。我們說問責不是憑空說,第一要基於事實,第二是要合道,合乎事實反映出來事件比例。前署長是因為同事沒有上報,所以他這件事是沒有辦法知道有跡象出現,因此調查組沒發現前署長有疏忽地方。撤回勳章不是罰則,勳章制度是嘉獎制度,今次撤回是撤回獎勵予他,就不是一個懲罰,希望大家分清楚兩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