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舉能稱要求提早釋放被告衝擊法治核心 審訊容許上訴
發佈日期: 2026-01-1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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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個法律年度舉行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提及黎智英案,稱任何基於政治、或被告人背景,要求中止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被告,都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 開啟典禮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先檢閱警察儀仗隊。 他致辭時指提到黎智英案,稱一如所料,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國際的評論中,不乏對檢控裁決,以至對香港法治的批評,強調完全尊重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任何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須建基於細閱判案書,及認真理解法庭的論證,重申法庭判案只著眼法律和證據,審訊是公開,且容許上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稱:「相信不少人已厭倦,每當法庭判決不合個人心意,便簡單指稱法治已死。法治不可能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純粹基於政府或另一方勝訴,這種說法只需一聽便知不能成立。」 他又指任何基於政治原因或被告人背景等,要求中止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被告,都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 張舉能說:「你可以想像,這個情況是多麼不公道,因為你只要將這樣一個被告人,跟一個無名小卒(比較),沒有人幫他發聲,沒有有權有勢的人幫他出頭,幫他提議交易、提議交換,幫他提議要威脅法官時,他便要繼續審訊。你是尊貴的人,就有一種法律。你是普通的人,又有另一種普通人的法律。這樣的社會,我認為是一個很不公道的社會,是不會令我們引以為榮的。」 政府去年因應終審法院判決,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但被立法會否決,曾引發「法院立法」的討論。 張舉能又用上一定篇幅,闡釋司法、行政及立法三者的憲制角色。 張舉能表示:「法庭會給予政府空間,根據法治的精神及良好管治的原則,決定如何最穩妥地履行,它的憲法或公法責任,法庭應用法律來實施司法,既不尋求管治,亦不立法。有些事需要立法時,亦非到行政機關單方面做到的。」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則指,近期多宗國安案件判決,遭無理指控,有需要駁斥。強調法庭審理具爭議案件格外審慎,又稱按國際法等,每個國家都不受他國干涉,但近日其他地方發生的事響了警號,假定他國必然會遵從這些原則,未免過於天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