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多面睇|有人「分租」康文署場地牟利 議員認為或變相「炒場」

發佈日期: 2026-01-19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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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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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發現有人租用康文署球場後,再租給其他人一同打球,最多可賺過千元一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有機會是變相「炒場」。

這天Flora來到一間康文署體育館打匹克球,一小時就要向租場的人繳付25元。要打匹克球,普遍一次要訂四個室內羽毛球場,每個場地一小時收59元,即是場地費一共236元。現場有另外15人一同打球,如果全部參加者都要付費,扣除場地費用後,可賺大約140元。

Flora稱:「大家初衷都是想做運動,都是想預訂場地,如果那些人,很願意多付一點錢,為了打一至兩個小時,視乎那個人覺得是否值得。」

這個體育館,有人組織80元兩小時的匹克球局,共24人到場。除了租場的人,如果另外23人都要付費,他們合共需要支付1,840元,扣除場地費,估計租場的人可以賺取近1,400元。

本台記者再看他的網上紀錄,這個月已經預訂了九次康文署場地,差不多每次都租用兩小時,每小時費用介乎25至40元不等。

場地租用者說:「長沙灣(體育館)我都有,不過長沙灣不是那麼好打,長沙灣場地窄很多。」

有業界指現時租場的人,本身都會提供一些服務,因此出現灰色地帶。

香港康樂體育專業人員總會會長李粵閩表示:「政府問到額外收費,他其實能夠解釋,打匹克球,球拍可能是私人所有,但很少人自己會帶球,都處理好了,不用帶球,到場後他有提供,他說這就是提供體育設施的服務費。」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如果透過「分租」場地賺取大量利潤,對其他市民不公平。

民建聯九龍西議員鄭泳舜指出:「令到原本想訂場的朋友,少了機會預訂到這些場地,對於場地的公平使用,或者康文署向來讓普羅大眾,一起享用場地的政策,可能相違反,現在康文署場地已經非常緊張,如果這種變相形式的『炒場』,我覺得是不可以接受。」

他建議政府做好長遠規劃,增加體育場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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