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鐘本地新聞重點|張舉能談黎智英案/過百劏房戶被要求遷走/宏福苑安置方案

發佈日期: 2026-01-1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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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談黎智英案】

新一個法律年度舉行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提及黎智英案,他稱任何基於政治或被告人背景,要求中止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被告,都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

開啟典禮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先檢閱警察儀仗隊。

他致辭時指提到黎智英案,稱一如所料,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國際的評論中不乏對檢控裁決,以至對香港法治的批評,強調完全尊重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任何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須建基於細閱判案書,及認真理解法庭的論證,重申法庭判案只著眼法律和證據,審訊是公開,且容許上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稱:「相信不少人已厭倦,每當法庭判決不合個人心意,便簡單指稱法治已死。法治不可能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純粹基於政府或另一方勝訴,這種說法只需一聽便知不能成立。

他又指任何基於政治原因,或被告人背景等,要求中止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被告,都是直接衝擊法治核心。

張舉能指出:「我必須強調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更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法治其中一個基本信念,是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法律平等適用於每個人,無懼無偏。」

政府去年因應終審法院判決,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但被立法會否決,曾引發「法院立法」的討論,張舉能又用上一定篇幅,闡釋司法、行政及立法三者的角色。

張舉能表示:「法庭根據法律來執行司法,法庭既不尋求管治亦不立法,具爭議性的議題總是見仁見智。公眾對法治的信心,毋須因為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之間觀點角度有別而受到影響。」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則指,近期多宗國安案件判決遭無理指控,有需要駁斥。強調法庭審理具爭議案件格外審慎;又稱按國際法等,每個國家都不受他國干涉,但近日其他地方發生的事響了警號,假定他國必然會遵從這些原則,未免過於天真。


【過百劏房戶被要求遷走】

深水埗有舊樓業主,計劃按《簡樸房條例》改建單位,要求過百劏房住戶遷走,房屋局稱會協助安排居所,社區組織協會就預計,同類個案將陸續增加。

位於元州街有過百個劏房戶的義華大廈,去年11月易手,新業主金成國際計劃改裝單位為簡樸房,同月發住戶通知,指所有租約今年3月1日終止,要求所有租客搬遷。

有劏房居民指,租約本身4月才完結。

義華大廈住戶劉女士稱:「去年12月走出門口,看見有大字報,這裡一張、那裡一張。我一定不搬走,我沒錢搬怎搬,怎樣都不走。」

義華大廈住戶黎先生說:「我就算搬都要找到差不多價錢的劏房也好,地點不要這麼遠,不要太過遠,去到新田、元朗。」

房屋局派出服務隊跟進,局方指介入後,新業主已提供額外3至12個月,讓租戶遷出,他們已接觸90戶,其中60戶需協助申請過渡性房屋,有住戶申請了元朗過渡屋,但最多都只可住兩年。

華大廈住戶林小姐指出:「見步行步,搬去那邊又搬回來,加上裝修好之後,不是說三兩千元,要四五千元。」

居民指這裡租金約2,600元至3,500元,而同區或鄰近劏房,就要4,000元至6,000元不等。

社區組織協會指,在其他區都接獲約百宗居民求助,預期會有更多同類個案。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有業主或包租將單位合併,會搬來搬去,可能四間變成三間、兩間,有些一走就不出租,未來就千宗、萬宗會出現,我覺得政府可能要再想想,不只現時的過渡性房屋,房協或市建局都有屋用作安置,空置的單位是否可以借來先安置居民。」

房屋局指上半年,會有1,4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啟用,預計受影響住戶遷入過渡屋後不久,就可覓得合適的長期居所。


【何永賢交代宏福苑居民中期安置方案】

房委會舉行公開例會,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會盡量平衡各方意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房委會會議,交代宏福苑居民中期安置方案,指屯門寶田中轉屋單位已就緒,亦獲各界捐贈家電等用具,可接收目前住在酒店及青年宿舍的居民。

有委員關注長期安置方案細節。

房委會委員黃碧如說:「要我們幫忙都義不容辭的,但這涉及公共資源運用,所以有重要地方考慮。」

房委會委員簡慧敏稱:「我建議房委會考慮就宏福苑相關安排,這是特別計劃,因為這個需時,有機會長過處理原本2025年居屋計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出:「每個人每個家庭需要不同,所以設計長遠居住方案,我們一定強調要有多選擇,但同時要平衡資源投放,如果要幫助他們時候,政府可能在捐款上還要投放,投放多少才恰當,這個要拿捏。」

房委會亦表決通過2026/27年度機構計劃及財政預算,當中包括就重推租置計劃展開研究。

房委會委員梁文廣表示:「在這個研究想法做多久,或以甚麼形式進行,日後會否參與管理,即屋邨整體事務,會影響是否推出出售公屋。」

房委會委員葉傲冬說:「我自己建議不只新屋邨,推出租置計劃或出售公屋,而是樓齡較高、居住較久的,我相信對公屋流轉或資助影響不太大。」

何永賢指:「究竟我們會挑選老舊屋苑,還是中青代屋苑較合適,真的有很多學問,所以同事會進行廣泛調查、深入研究。」

何永賢又指,會因應大廈管理範疇的政策改動,研究如何套用於租置計劃中。


【香港馬拉松|全馬跑手違規揹嬰兒被終止作賽】

田徑總會證實,有馬拉松參賽者違規帶嬰兒參賽,即場要求他離開賽道。有兒科醫生指嬰兒頸部柔軟,劇烈搖晃有機會令嬰兒癱瘓,甚至危及生命。

網上流傳片段看到,星期日舉行的香港馬拉松,一名跑手揹著嬰兒跑步,期間曾用左手托著嬰兒頸部。另一張網上圖片則看到,嬰兒面向前方。

有兒科醫生看過片段,指嬰兒身型瘦小、頭部有搖晃,支撐力不足,估計可能未夠六個月大,提醒揹著嬰兒跑馬拉松,有一定危險性。

兒科醫生余慧鈴指出:「嬰兒頸部非常柔軟,有時承托頭部情況下,如果有劇烈運動或快速跑步,對頸部頭部很有影響,嚴重起來有劇烈搖晃,可能出現搖晃嬰兒綜合症或虐待性腦部創傷,輕則會嘔吐、神智不清,嚴重可以腦出血、腦水腫,甚至有智力受損,癱瘓甚至生命危險,對嬰兒骨骼及關節都有創傷。」

根據涉事跑手號碼布資料,他參加全馬賽事,未有完成比賽,只有首15公里的時間紀錄。按香港馬拉松的比賽規則,禁止參賽者帶同嬰兒、未滿16歲兒童,或任何無有效號碼布人士進入賽道,違者會被要求即時離開賽道。

大會回覆查詢時證實,賽事期間終止該名違規跑手繼續作賽,安排他離開賽道確保安全,又提醒參賽者不應作出對自身及他人構成危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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