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城巴司機釀致命車禍後運毒維持生計 法官酌情減刑判12年4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1-19 17:31
港澳


一名男子攜帶5.5公斤大麻入境,被判囚12年4個月,他求情時指八年前曾任城巴司機,造成三死的交通事故後,失去駕駛資格,需要金錢養育女兒而犯案。 現年53歲的被告方烱華,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案發在2024年1月,被告從法國回港時,其行李箱被搜出5.5公斤大麻。被告在警誡下稱,有人安排他運送行李箱,並交給一名網友,他不知道箱內暗格藏有大麻,亦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但被告手機有訊息顯示,有人安排他離境及回港,並資助他旅費。 被告2017年曾因駕駛城巴,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造成三人死亡,被判監兩年半。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交通意外,失去駕駛資格,離婚後需照顧女兒的使費,出於財政因素才犯案,明白案件性質嚴重,事發後已深感後悔,庭上也呈上被告女兒撰寫的求情信。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李頌然,以16年半為量刑起點,因案件涉及國際元素需加刑兩年,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再酌情減刑後判他監禁12年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