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約公屋撐板螺絲被剪短 承建商及結構工程師等罰暫停相關投標資格
發佈日期: 2026-01-1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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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欖樂安排等三個「簡約公屋」項目,去年被揭發擅自剪短撐板螺絲,政府處分相關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並就虛假陳述報警。 政府暫停負責施工及質量監管的承建商安保工程,相關認可工程、公共工程物料,及專門承造商投標資格一年。 項目管理顧問,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及結構工程師黃志明,分別被停止在相關顧問類別,投標資格半年及一年。至於安保聯營的俊和建築工程,由於主要僅提供策略意見,未有被懲處。 房屋局指初步證據顯示,安保工程涉觸犯嚴重疏忽,或行為不當,會轉介紀律委員會處理,最嚴重可將相關公司董事及高級人員等,在註冊名冊中除名。由於發現事件,可能涉及提供虛假陳述的刑事行為,建築署已向警方舉報。 【政府公告全文】 房屋局及發展局接納建築署有關三個「簡約公屋」項目工地施工問題的獨立調查報告 懲處涉事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 建築署於二○二五年十一月五日向房屋局及發展局提交就小欖樂安排、屯門欣寶路及柴灣常安街三個「簡約公屋」項目工地施工不當問題的獨立調查報告(獨立調查報告)。經詳細審閱後,局方今日(一月十六日)接納獨立調查報告所闡述的調查結果,懲處涉事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並責成建築署繼續嚴格督導承建商及其項目管理顧問全速進行補救工作,以及即時落實報告中列出的改善建議。 因應調查結果,發展局已按規管機制,於今日向相關公司發出通知將執行以下懲處措施: (一)承建商:停止負責工地施工及相關質量監管工作的安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安保」)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及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所有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一年;至於與安保聯營的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就項目提供工程規劃的策略意見,並不涉及工地施工和監管,因此不在懲處之列; (二)承建商聘請的結構工程師:停止負責提供和管理涉事駐工地結構工程師的黃志明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所有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一年; (三)建築署聘請的項目管理顧問:停止負責提供項目管理和管理駐工地監督的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所有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六個月;停止期設定為六個月,是考慮其並非在所有項目工地出現監管缺欠。 自「簡約公屋」項目推展以來,建築署持續嚴格執行品質監督及主動巡查工作,並審視承建商的表現,而署方在主動檢查時即時發現三個「簡約公屋」項目工地施工不當問題,正正反映監管機制行之有效。 房屋局已責成建築署必須繼續嚴格督促承建商推進補救工作及餘下的工程,並密切監察施工質素和相關進度,在以原有完工日期為目標的大前提下,竭盡所能確保各個項目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在建築署的督導下,承建商已於去年十一月初開始全速進行一系列補救措施,包括挪開及重裝涉事模組等,亦會承擔補救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另外,從工程合約層面,建築署除了要求承建商進行一系列補救措施及承擔補救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外,如果補救措施導致合約完工日期有所延誤,承建商須承擔遲延損害賠償。此外,建築署亦已要求承建商更換所有負責工程監督的駐工地人員,包括其現場代理、工程監督及駐工地結構工程師。同時建築署亦已要求項目管理顧問更換所有駐工地監督。建築署亦即時加強政府工地監督人員每天全職於前線直接監督工地,及安排署方的結構工程師現場進行額外的突擊抽查及審核,以保證項目嚴格執行品質監控。 初步證據顯示安保在建築工程方面涉嫌觸犯嚴重疏忽或行為不當,建築署會通知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3條的規定轉介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根據相關條例,若經研訊後裁定其在建築工程方面曾犯有疏忽或行為不當,委員會可命令將安保或其董事、高級人員或人士的姓名或名稱從有關名冊中刪除,或對安保或其董事、高級人員或人士處以罰款、或作出譴責。 由於調查過程中發現事件有可能涉及涉嫌提供虛假陳述的刑事行為,建築署已向警方舉報。 政府會繼續嚴肅跟進,並會加強相關地盤監管,以保障整體工程質素、安全和進度不受影響,確保每個「簡約公屋」工程均以高質素及高安全標準完成,為有需要的市民盡快提供安居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