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引入物管公司於大廈消防安全法定責任 鄧炳強:會訓練住戶防火意識
發佈日期: 2026-01-1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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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為大廈消防安全負上法定責任,業界指正與消防處商討如何落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指,會訓練住戶自行檢視消防安全。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大廈消防安全成為社會關注。政府建議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要求因工程而關閉消防設備,需先獲消防處批准,並就阻礙走火通道等消防相關罪行,引入定額罰款。物管業界歡迎有關建議,正與消防處商討如何落實,例如在消防裝置貼上封條,杜絕擅自關閉。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表示︰「因為這些封條都是經過特別設計,一撕下來,即使再貼回去,封條有一些顯示。引進一個定額罰款制度,以後就好像違例泊車一樣,就可能不再警告你,總之你有違規時,就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除了要交付罰款之外,亦要馬上進行維修保養的工作。」 針對消防巡查後,部分大廈走火通道又故態復萌嚴重阻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物管公司及住戶都有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有報章指我們走後,有些(防煙)門繼續被楔開,所以我們覺得住客可以幫忙,未來計劃訓練住客令他們有防火意識,知道基本防火措施,讓他們自己在大廈內巡查,若發現有問題,除了即時通知管理公司、相關人士改善外,亦可以向消防處申報。」 另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令更多業主親身出席法團大會及收緊授權票。 局長麥美娟指,亦正研究要求維修顧問公司,要清楚申報與承辦商關係,否則會有罰則,以打擊圍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