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法定責任 成為安全把關者
發佈日期: 2026-01-1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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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成為消防安全法定把關者,物管業界指正與消防處商討如何落實。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大廈消防安全成為社會關注。政府建議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要求因工程而關閉消防設備,需先獲消防處批准,並就阻礙消防通道等,消防相關罪行,引入定額罰款。物管業界歡迎有關建議,正與消防處商討如何落實,例如在消防裝置貼上封條,杜絕擅自關閉。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表示︰「因為這些封條都是經過特別設計,一撕下來,即使再貼回去,封條有一些顯示。引進一個定額罰款制度,以後就好像違例泊車一樣,就可能不再警告你,總之你有違規時,就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除了要交付罰款之外,亦要馬上進行維修保養的工作。」 陳志球相信,落實不同措施都會增加成本,或令管理費用增加,但安全是首位。 另外,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要求法團,在議決工程或開支時,涉款越大,業主親身出席及投票的門檻越高,當局不排除會研究收緊授權票。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有些人覺得其實可再加辣,有些指每人簽署(授權信)時,要有證人看著,或者簽署時要寫明授權他人投議程的第幾項,是要贊成或反對,這其實可以讓社會討論的。」 麥美娟表示,亦會研究修例,參與維修的顧問公司,如沒有清楚申報與承辦商的關係,或會施加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