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子屯門遊樂場內用斧頭斬殺老翁謀殺罪成 判終身監禁
發佈日期: 2026-01-1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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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5歲男子約四年半前在屯門一個遊樂場,用斧頭從後斬殺一名不認識的老翁,早前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最終在高等法院判終身監禁。 被告萬日林報稱無業,他否認謀殺,辯稱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辯稱有「天狼星人」叫他行兇,只承認誤殺,但兩名政府精神科醫生證人臨床觀察他無精神問題。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認為被告是裝病,他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斬殺對方,死者近乎頭身分離,可見手法極為凶殘,對死者家人造成不可磨滅傷害,認為被告必須就其極端及反社會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法官指,被告未有展現深刻悔意,家人亦無撰寫求情信,判他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