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大維修「授權票」設上限 法團議決工程金額越高需更多業主親身出席
發佈日期: 2026-01-1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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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法團按要審理的工程項目開支,決定親身出席的業主人數。有法團主席擔憂或影響法團運作。 政府去年中已針對「圍標」,就《建築物管理條例》進行第一階段修例,包括若涉及每個單位要逾三萬元的大型維修工程,就規定至少百分之五,或一百名業主親身投票,單位由公司持有,就授權一人代表。 政府提出第二階段修例,方向包括法團要議決的工程金額越高,需更多業主親身出席及投票。亦會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票」制度,若涉及大型維修項目,「授權票」設上限,又要求在大廈張貼告示,列出各單位授權了予誰。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這是避免有些業主指被簽署委任代表文書,我們希望提高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的透明度。」 青衣這個屋苑有近2,900名業主,法團主席擔心再提高門檻,會影響法團運作。 灝景灣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李永權說:「『圍標』不是關於有多少人出席,就可以解決到,即使百分百出席都可以『圍』到你。很多居民是否有專業知識,及是否有時間了解,這也是問題。有些要上班、忙於職業,對法團運作極度信任,但也不讓其寫授權票或有限制,那就沒了一張。政府可以考慮,若(工程)涉及逾億元,或是1.5億元,或者多少才加多條門檻。」 有物管業界指規管細節要審慎。 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黃健平表示:「持有香港物業的,非純粹是香港人,有很多不同投資者,包括內地投資者,他們很多透過公司持有,若他們每次出席業主大會,有一定程度困難。」 他建議政府修例,仿效內地設指定平台,容許業主遙距出席及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