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大公:「求情」理據何在?/明報:災民要理解公眾看法

發佈日期: 2026-01-13 06:28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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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社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破壞國家安全等罪名全部成立,昨日起案件進入判刑前的求情程序。諷刺的是,當年曾高叫為美國而戰、入獄是人生巔峰的反中亂港罪魁禍首,如今卻要律師以年齡老邁為由要求「輕判」。

然而,黎智英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一絲的悔意,更沒有就其對香港造成深重災難作任何道歉。黎智英沒有資格獲得任何減刑待遇,否則,於法不符、於理無據、於民情不合。

明報社評︰大埔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近日社會廣泛議論。居民普遍傾向原區安置、早日重建家園,政府問卷蒐集業主初步意願,將原址重建納入其中一個選項,之後又形容原址重建需時十年「不切實際」,或令災民感到混亂。

災民長遠安置問題的複雜,在於不可能為災民提供一個無論面積、樓齡及價值都跟大火前一模一樣的單位,只能取其近似值,各方都要本著同理心,尋求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政府需要體諒災民心情……災民亦要了解公眾對公帑運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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