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庭先處理兩名認罪被告求情 陳梓華冀獲五成刑期扣減
發佈日期: 2026-01-12 12:00
港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裁定三項《港區國安法》控罪罪成,今日起與其他認罪被告求情。 黎智英早上由囚車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案多名已認罪被告,亦分別由囚車押解到法院,包括《蘋果日報》六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等人。 警方在附近一帶加強戒備,所有進入法院的人士都要接受警犬檢查物品。法庭今日會率先處理其中兩名已認罪被告、「重光團隊」陳梓華和李宇軒的求情。 黎智英在上月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法庭預計需時四天處理。 陳梓華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希望爭取五成刑期扣減,指陳梓華被捕後,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出庭作供的內容獲法庭接納,而且陳梓華有嘗試替黎智英呼籲勇武派避免暴力。 又指陳梓華或許有小程度參與,但要留意案發時背景,是外國很留意香港的情況,陳梓華本人同意有做錯過一些事,但參與程度不及其他人,法庭考慮的刑期應該要比黎智英更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