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多面睇|行人亂過馬路而導致交通意外需否負法律責任?
發佈日期: 2026-01-0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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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涉及行人不顧路面情況橫過馬路的交通意外,造成超過300人傷亡,較前年增加近三成。有關注團體認為,在交通意外中,司機及行人的責任同樣重要。 馬路如虎口,但仍有不少人貪方便,亂過馬路。中環德輔道中這一段,就有不少市民「直衝」四條行車線。 你衝,我又衝,左看右看,即使有車駛來,他都未有加快腳步。就連撐著拐杖的長者,都一於少理照過。行多不到一分鐘已經有斑馬線,為何不用呢? 記者問︰「先生,為何不用紅綠燈過馬路?」 市民表示︰「我跟其他人行。」 記者說︰「但受傷是自己。」 這位市民稱︰「那我就認命。」 有30多年駕駛經驗的葉世雄,過去就不時遇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 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召集人葉世雄說︰「我最驚險試過,在高速公路也有人過馬路,在屯門公路有人過馬路,你以為想像不到會有的,但真是會發生的。」 前年一名男子手抱外孫女,懷疑衝紅燈過馬路,女童被電車撞斃,電車司機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監四星期。為何行人衝燈,會是司機判監呢? 律師勞銘健指出︰「法庭控告是控告司機的駕駛態度,如果有人不小心衝出來過馬路,或者行人在交通燈紅燈時衝出來,你就不需要理會他,就這樣撞過去,態度上在駕駛者的角度是不正確的。」 如果有人亂過馬路而導致交通意外,又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呢? 勞銘健稱︰「行人例如他真的不合理地沒有觀察馬路狀況衝了出來,而他被撞了,其實有條文是可以控告不小心過馬路,亦都有發生過,但是就很少。」 前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在交通意外中司機及行人的責任同樣重要。 香港新方向交通專業召集人張欣宇表示︰「對於駕駛者的要求,其實都應該要比較清晰,但就不是完全側重一邊,如果一些行人根本是衝燈,我覺得很多時,應要有一個合理性的角度去看。」 他又認為針對這類案件,立法、行政和司法層面都有空間重新檢視。 點擊觀看節目重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