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合安獲准接管法團管委會 當局強調屋苑管理業主有權最終決定

發佈日期: 2026-01-0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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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審裁處批准政府申請,由華懋旗下合安管理公司,接管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

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旗下物管公司為管理人。聆訊下午在土地審裁處處理。申請人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答辯人是宏福苑現屆業主立案法團14名成員,不過無出席聆訊。

申請一方指,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唯一目的,是維護及促進業主權益。火災後的事宜,若由14名「非全職」的委員處理,是遠超他們的經驗、知識,亦是「不切實際」。

又指管委會成員,包括主席徐滿柑曾被廉政公署拘捕,或需承擔法律後果,或引起居民質疑公正性,應交由第三方專業人士處理。

合安任管理人後必然按公契及法例行事,不會削弱或剝奪業主的權利,政府亦可按《建築物管理條例》,撤回其管理人的決定。而現屆法團已發聯署信,稱不會反對政府的解散申請。

審裁處法官林美施接納申請,她指宏福苑災後重整工作是刻不容緩及複雜,應透過第三方及中立機構處理。合安管理公司成立已久,加上引入法律顧問、測量師等團隊,有利處理繁複的工作。

庭上亦透露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將捐款額增加一倍至1,000萬元,應付屋苑雜費及營運開支。

政府會將土地審裁處批准,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的結果,在中、英文各一份報紙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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