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兩屋苑維修工程21人涉貪被捕 據悉涉事合和大廈大致已完工
發佈日期: 2026-01-0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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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拘捕21人,涉嫌在觀塘兩個屋苑維修工程貪污,據了解,涉及的是翠屏北邨及合和大廈。
位於協和街的合和大廈,近六十年樓齡,有400多個單位,居民稱維修工程大致已完工,棚架仍未拆除。
合和大廈業主許太稱:「涉及貪污?我認為都好正常,如何都會有多少,不過我們而言,若做得滿意,價錢合理都可接受。」
合和大廈住戶李先生說:「夾了(至少)九萬多元。」
記者問:「會否擔心爛尾?」
李先生回應:「爛尾都沒辦法。」
廉署稱兩個工程項目,其中一個承辦商涉嫌透過中間人,行賄工程顧問及法團部分成員,取得總值約3,300萬元的合約。
另一項工程則仍在籌備階段,中間人涉嫌行賄,收集業主的授權票,企圖操控法團取得合約。
兩項工程都涉嫌跟一個有黑社會背景人士操縱的犯罪集團有關,上周採取拘捕行動,拘捕15男6女,介乎30至81歲,包括骨幹成員、中間人、工程顧問、工程承辦商及法團成員。
據了解,另一個涉事屋苑是翠屏北邨,有共逾六千個單位。上月曾貼出告示,指屋苑聘用了負責大埔宏福苑工程的鴻毅建築師為工程顧問,因應負責人被捕,已即時終止相關業務。不少居民稱知道要進行大維修,但無了解細節。
翠屏北邨業主蔡女士指出:「它有通告,不過我們無細心看,這些是我們的子女去理會,理會就理會,不理會我們都是這樣。」
翠屏北邨業主呂先生表示:「沒甚麼擔心,他要貪污,任何一個都有辦法貪,否則怎會有廉政公署。」
有測量師指根據法例,屋苑做大型維修工程,須先招標聘請顧問公司,業主通過後再由顧問公司釐定細節,擬備標書聘請承建商,並作分析建議,最後由業主通過後才可開工。市建局雖然早已設立「招標妥」平台協助業主,但圍標等問題仍積存已久。
香港樓宇安全學會會長何鉅業稱:「始終要有獨立法定機構,提供整體管理或代管的角色,由他們負責聘請顧問公司,亦可釐定更細緻的工程執行指引,甚至材料應用標準,甚至施工過程中的抽樣監督及審查。」
有私人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就指,除按法例的要求,自己亦做多幾重把關。
灝景灣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李永權指出:「我們會在公司註冊處,做一個公司查證,我們會審視不同承辦商會否有關連,如有相同董事,在標書中我們亦要求承辦商,如與屋苑的委員或職員有關係,他是需要申報。」
他又指法團要求所有委員簽署保密聲明,防止招標等資料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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