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即日生效 陳永安獲任為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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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即日生效,政府委任網罪科前總警司陳永安為專員,任期三年。
陳永安曾任警隊網罪科,亦擔任過國際刑警、 網絡罪案專家組主席,六年前退休後,曾在私人企業任電腦系統及網絡安全主管。前年五月出任保安局助理總監,負責關鍵基礎設施。
政府發言人指,陳永安具卓越網絡安全專業能力、國際視野、執法經驗,他會帶領專責辦公室,落實及執行《條例》的法定制度,包括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及「關鍵電腦系統」,並監察其遵守法定責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