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延伸閱讀|業主立案法團 私人大廈管理共同責任

發佈日期: 2025-12-20 17:18
港澳
新聞透視.延伸閱讀|業主立案法團 私人大廈管理共同責任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在香港這個地少人多的城市,不少市民居住在私人多層大廈或屋苑中。這些建築物由數百至數千個單位組成,業主不僅擁有自己的物業,更需共同承擔大廈管理和維修的責任。若因管理不善,或公用部分缺乏維修而導致意外,業主可能須負上共同及各別的法律責任。

《建築物管理條例》立法目的

為協助業主更有效地管理物業,政府制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為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成立與運作提供法律框架。法團是一個獨立法人組織,代表全體業主管理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並有權行使相關權利,例如任免物業管理公司及監督其工作。

成立法團的必要性

管理和維修建築物涉及繁複的工作,包括清潔、保安、垃圾處理,以及非經常性工程如大型維修等。若大廈未成立法團,所有決策可能需由全體業主共同商議,對於大型屋苑而言,這不僅效率低下,更難以實行。

法團的成立能簡化決策流程,通過會議決議管理公用部分的事宜,相關決議對管理委員會及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法團的職責與權力

根據《條例》,法團有責任妥善管理及維修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並須履行公契規定的管理職責。同時,法團有權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或專業人員協助執行相關工作。在履行職責時,法團須遵循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工作守則,確保管理符合法律要求。

積極參與大廈管理 共商更好居住環境

成立法團不僅能改善居住環境,更能保障業主的資產價值。透過有效的組織架構和法律支持,業主能更系統地管理大廈,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引發的法律與財務風險。政府鼓勵業主積極參與大廈管理,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社區環境。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