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找換店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時,被騙去200萬元,兩名青年承認欺詐罪,判入教導所。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兩名被告都是19歲。案發於去年11月,事主到尖沙咀一間找換店購買泰達幣,按要求將200萬元現金交給兩名被告放入保險箱,但賣家之後失聯,打開保險箱時,現金已經被人取走,揭發保險箱有通道通往相連店舖。 法官判刑時指,兩名被告雖然不是主謀,但明顯有預謀犯案,分別收取一千元報酬。考慮兩人無刑事紀錄,判他們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