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綉花園一批業主要求修例讓獨立屋屋苑可成立法團 民政署指須謹慎考慮
發佈日期: 2025-12-18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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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元朗錦綉花園業主,到民政事務總署請願,要求當局修例讓獨立屋屋苑,都可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錦綉花園有逾五千間獨立屋,近日因為更換供水系統費用近五億元,引起居民強烈不滿,最終工程被叫停。 屋苑的小業主權益聯會,到灣仔民政事務總署,促請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令錦綉花園這類獨立屋屋苑,都可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監督物管公司運作等。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稱,就算修例都未能處理到錦綉花園的特殊情況,因為根據公契,其公用部分是由發展商擁有,而非業主共同擁有。若強行將業主無業權的私有財產,亦即是公用部分,強制歸入共同管理範圍,可能涉及《基本法》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須謹慎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