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大公:黎智英罪有應得/經濟:危害國安難逃責
發佈日期: 2025-12-16 06:28
港澳


大公報社評︰法槌落下,正義彰顯!昨日,香港特區法院就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作出裁決,所有控罪全部成立。作為反中亂港首惡分子與港版「顏色革命」幕後黑手,黎智英長期甘為外部勢力「馬前卒」,操控媒體散播港獨、黑暴言論,煽動社會對立與暴力,更公然乞求外國制裁,其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給香港帶來深重傷害。 案件經嚴謹司法程序審理,證據確鑿、程序公正,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與國安法「一法定香江」的強大威力。 經濟日報社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由於這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重案,舉世矚目。 法庭通過長達一年半的公開公正審訊,裁定黎智英罪成是罪有應得,整個審訊過程及判決,經得起不同政治立場質疑及考驗。而黎智英被定罪後,按司法機制他仍有權提出上訴,充分反映在普通法下,即使干犯國安罪的被告的法律權利仍獲得保障,令香港及國際社會對法例建立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