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爭議如何透過體育仲裁解決?|延伸閱讀
發佈日期: 2025-12-13 08:00
港澳


在競爭激烈的體育世界,運動員、隊伍與組織之間的合約、禁賽或商業糾紛時有發生。傳統訴訟耗時長、成本高,往往不適合職業生涯短暫的運動員。因此,「體育仲裁」作為一種專業、保密且高效的替代方案,已成為全球解決體育爭議的主流方式。 香港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推出的《體育產業調解及仲裁規則》已於2025年5月生效,為業界提供清晰的「先調解,後仲裁」程序。 流程 啟動程序:申請人向仲裁中心提交通知,程序自中心收到通知之日開始。 調解階段:最長約10日 調解員從中心名冊中委任,需保持公正獨立。 調解員應在委任後10日內盡力完成調解,總調解會議時長一般不超過5小時。 若在調解員獲委任後10日內無法解決,則自動進入仲裁階段。 仲裁階段: 仲裁庭組成:可由1名或3名仲裁員組成,從中心體育仲裁員名冊中委任。 答覆期限:被申請人須在收到通知後 14日內 提交答覆。 各地經驗: ‧瑞士:國際體育仲裁院,被譽為體育界的「最高法院」。 ‧英國:「體育爭議解決組織」是獨立非營利機構,將仲裁員分為法律仲裁員(前法官、律師)和專家仲裁員(醫生、前運動員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確保專業與公信力。 ‧加拿大及澳洲:機制多由政府或體育總會資助建立,主要處理國內的禁藥、紀律等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