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煙判刑|未申報攜1.39萬支未完稅香煙機場入境 旅客判囚三個月兼罰款

發佈日期: 2025-12-08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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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煙判刑|未申報攜1.39萬支未完稅香煙機場入境 旅客判囚三個月兼罰款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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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1歲男旅客昨日(12月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截查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3,9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2,000港元,應課稅值約46,000港元。該旅客因未有向海關申報,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捕。

法院判囚三個月罰款二千 海關稱判刑具阻嚇力

該男子今日(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三個月及罰款2,000港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強調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重申最高可判囚七年 籲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當局將繼續加強執法,打擊各類走私及逃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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