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管公司主任隱瞞利益衝突 詐騙獲涉共67萬元維修工程被判監一年
發佈日期: 2025-12-04 22:42
港澳


一名時任物管公司主任,以欺詐手段隱瞞有利益衝突,獲取涉及共67萬元的多項小型維修工程。早前被廉署起訴,最終被判監一年。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71歲被告呂建法,案發時是港深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主任,獲派到筲箕灣私人屋苑新成中心,協助業主立案團,處理採購及監督工程承辦商等。期間向法團隱瞞,自己是兩間公司的創辦人,誘使法團向該兩間公司,分別批出節能照明系統安裝服務合約,及27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合約,分別涉及29萬元和38萬元。 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於涉案屋苑擔任重要職位,卻以權謀私詐騙,以獲取工程合約,被告認罪、判囚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