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國家憲法日 弘揚憲法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發佈日期: 2025-12-0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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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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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旨在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日期的設定,源於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與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權威和效力。它不僅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也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法律基礎。

憲法與香港特區的關係

《憲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據:

· 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 第六十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正是基於上述憲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得以成立。《憲法》同時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

為進一步推動憲法教育與實施,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4年11月決定,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透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以增強全民憲法意識,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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