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感化令是甚麼? 解讀如何助改過自新
發佈日期: 2025-12-0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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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補習教師「K Kwong」鄺士山偷拍女途人裙底 判12個月感化令 不時聽到新聞報道,法庭會就罪行判處被告感化令。究竟感化令是甚麼?對象與程序又是怎樣的呢? 根據《罪犯感化條例》(第298章),本港設有感化服務作為社區層面的康復、更生措施,旨在協助違法者改過自新,重新投入社會。 感化服務強調「改過自新」理念,透過社區監管與專業輔導,為違法者提供重建人生的機會。社會福利署表示,成功感化個案有助降低再犯率,促進社會整體安全。 以下為感化服務的詳細介紹: ⬤ 法律依據: 《罪犯感化條例》第298章 ⬤ 服務對象: 由法庭轉介須接受感化主任調查的違法者 由法庭判決須接受感化的違法者 已完成感化令,但自願接受額外3個月監管者 監禁刑期須覆核或申請減刑的服刑人士 由法庭轉介須接受福利援助的違法者 ⬤ 感化令期限: 1至3年,適用於年滿10歲或以上違法者 ——— 法庭程序與調查階段 ——— ⬤ 感化令發出前: 社會背景調查:感化主任對罪犯的居所環境、個人背景進行全面調查 評估內容:包括罪行性質、罪犯品性、態度、支援網絡等 制定計劃:感化主任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人化自新計劃 ⬤ 特殊情況處理: 如有藥物倚賴問題,會商討戒毒治療方案 16歲以下青少年須父母或監護人參與計劃制定 ——— 感化令內容與規定 ——— ⬤ 基本要求: 罪犯須定期與感化主任會面 接受家訪、小組活動等監管及輔導 遵守感化令中的額外規定(如有) ⬤ 額外規定舉例: 針對藥物倚賴者:「必須接受和完成戒毒治療計劃,及不沾染毒品」 其他旨在確保行為良好、防止再犯的合理要求 ——— 違反感化令的後果 ——— ⬤ 處理程序: 報告機制:感化主任須向監管法院報告違規情況 法律行動:裁判官可發出傳票或逮捕令 處罰措施:可包括警誡、罰款(不超過500元),或重新處置原罪行 ⬤ 感化主任的彈性處理: 如發現原計劃不再合適,可與受感化者另議計劃 採取法律行動前會評估個案情況及改過決心 ——— 感化服務的社會影響 ——— ⬤ 定罪記錄處理: 被判感化者,其定罪在3年後被視為已喪失時效 喪失時效後,一般情況下無須披露該定罪記錄 例外:申請《罪犯自新條例》第4條指定的職位時仍須披露 ⬤ 社區資源運用: 感化主任會轉介適切福利服務給受感化者及其家人 協助建立支援網絡,促進社會重新接納 ——— 服務範圍與報告撰寫 ——— ⬤ 感化主任負責撰寫多類報告: 感化主任報告(社會背景調查報告) 社會服務令報告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報告 減刑申請的社會福利報告 受感化者進度報告 ——— 重要注意事項 ——— ⬤ 程序正義保障: 法院作出感化令前,須以罪犯明白的語言解釋命令效力 14歲或以上罪犯須表示願意遵守命令規定 感化令不適用於法律規定固定刑罰的罪行 ⬤ 年齡限制: 感化令僅適用於年滿7歲或以上人士 未滿7歲者毋須負刑事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社會福利署網站、保安局文件
